【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赫山区法院通过巡回审判成功化解抚养纠纷
2024-04-03 18:25:0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伍敏菁范质惠 | 点击量:1062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伍敏菁 范质惠)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沧水铺人民法庭通过到鱼形山村村民委员会开展巡回审判,法庭+村委联动成功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在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效缓和了夫妻双方离婚后的紧张关系,促进了他们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环境。
原告徐某(男)与蔡某(女)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两子,2023年6月两人离婚,约定婚生小孩徐甲由徐某抚养,婚生小孩徐乙由蔡某抚养。但离婚后蔡某未尽责任,对徐乙不管不问,徐乙一直跟随徐某生活。故徐某起诉要求变更徐乙由其抚养,蔡某支付抚养费。
为了妥善处理好该起家事纠纷案件,该庭承办法官伍敏菁在查阅了案卷材料及相关法律规定后信心满满,认为父母本就依法应当抚养其未成年子女。于是立即拨通了蔡某的电话,哪知蔡某不仅不愿意接收相关应诉文书,甚至情绪激动地挂了电话,接下来的多次沟通均无果。眼看案件毫无进展,伍敏菁遂向庭长孙黎丽交换意见。孙庭长在初步了解相关情况后,建议到当地开展巡回审判,联合村民委员会化解当事人的矛盾。
于是,伍敏菁决定前往当地鱼形山村村民委员会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该村委会综治中心主任、妇女主任参与。在组织调解过程中,蔡某、徐某一开始不为所动,双方亲友也互不让步。该村综治主任、妇女主任见状,满口乡音地与徐某、蔡某拉起了家常里短,聊起了乡土人情,伍敏菁也从中了解到徐某、蔡某的家庭实际情况以及案件的来龙去脉,在与综治主任、妇女主任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朴实无华的语言进行面对面、心与心的交流,最终徐某与蔡某就徐乙的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亲友亦皆大欢喜,该案得以调解结案,案结事了。
责编:杨绍银
一审:杨绍银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